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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召开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1-01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10月28日、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副主任杜自立、郭宏、贾爱珍、王吉敏、潘志孝、贾海林,秘书长赵振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旭光,“一府一委两院”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邓雁平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作关于《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财政局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作关于2021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作关于《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的修正说明;听取杜自立作关于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说明;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作关于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召开分组会议,审议上述有关报告。会后,邓雁平主持召开第113次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召集人汇报分组审议情况。潘志孝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正草案)《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正草案); 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邓雁平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邓雁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职的各位同志表示祝贺,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倍加珍惜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誓言、履行承诺,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邓雁平指出,本次会议对3部法规(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水环境保护、停车场管理、建筑垃圾存量消化等重点问题,积极发表见解,审慎提出意见,体现了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法工委要及时将3部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待批复后全面实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补齐短板,做好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效,强化项目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加大地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人员资金保障,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各相关机构要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真正使一批典型问题逐年、逐步得到解决。

围绕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邓雁平强调,要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地位、政治责任、时代使命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从事人大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担当职责使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努力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要强化自身建设,坚持集体行权,严格依法办事,勇于实践创新,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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