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0-18
进入9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强降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摆在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位置。市民政局及时成立工作组,采取一系列救助措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开展灾区困难群众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受灾区域涉及民政救助对象21755人,民政服务机构53所。
主动实施临时救助。民政部门在摸排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受灾低保户、特困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和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牢受灾群众的民生底线。据初步统计,全市已实施救助8595人,支付救助资金440.28万元。
简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受灾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取消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户籍地限制,直接纳入救助范围;情况紧急的采取“先行救助”措施;对存在重大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做好政策衔接。重点关注受灾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把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及时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做好照料服务,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出防汛救灾倡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优势、有序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受灾群众心理疏导、人员安抚和恢复重建工作。
灾后重建期间,民政部门对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继续采取救助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市民政局会继续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捐款捐物,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确保救灾款物及时用于受灾群众。同时,接受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捐赠救灾资金2200万元。
记者 陶登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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