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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种车辆和施工车辆外,盬街严禁其他机动车辆通行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5-21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5月20日,从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为加强盬街综合管理,优化通行环境,确保行人安全,5月17日,该执法队联合盐湖交警大队发布了盬街车辆通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盬街北起凤凰路,南至南城墙街。

盬街红旗街至南城墙街段、老西街与凤凰路十字路口东西向,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供电、供水、市政、环卫等施工车辆外,全天严禁其他机动车辆通行。

盬街商户送货车辆(仅限自行车、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通行时间为每日5:00至7:30,在此期间,送货车辆必须按管理要求停放,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盬街临街住户的把式车辆(自行车、两轮电动车)需持证在步行街通行,时间段为:早6:00-9:00,中午11:30-15:00,下午17:30-19:00,晚22:30之后;车辆应在指定出入口进出,礼让行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骑车长时间逗留。

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入或者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部门将统一拖离,行为人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对其他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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