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11-23
本报讯(记者 刘晓瑞)近日,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1亿元,同比增长17.4%,比上月加快4.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增速5.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一。
在扩内需、促消费各项政策推动下,在国庆黄金周和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果博会的带动下,全市消费、旅游市场回暖速度加快。1月—10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85.1亿元,同比下降3.3%,降幅比1月—9月份收窄2.1个百分点。
从经营所在地看,城乡消费品市场继续好转。10月份,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6亿元,同比增长17.3%,比上月加快5.6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亿元,同比增长19%,快于城镇消费1.7个百分点,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连续3个月同比保持正增长。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餐饮收入均呈正增长态势。10月份,全市商品零售20.4亿元,同比增长17.4%;餐饮收入0.7亿元,同比增长18.5%,快于商品零售1.1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别看,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22个商品大类中,18种商品零售额实现正增长,增长面超八成。表现为:
一是生活必需品类商品快速增长。服装鞋帽、中西药品、粮油食品、日用品类等生活必需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9%、20%、22.7%、88.6%,共上拉当月限上零售额3.9个百分点。
二是消费升级类商品明显改善。金银珠宝类(5.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13.3%)、化妆品类(23.3%)、通讯器材类(42.6%)、体育娱乐用品类(171.7%)等消费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增幅在5.4%至171.7%之间。
三是大宗商品保持两位数增长。汽车类和石油类商品零售额连续3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8.8%和45.1%,共同拉动10月份限上零售额14.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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