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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发布3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件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9-09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近日,市公安局整理了上个月芮城县公安局破获的3起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分析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面对网络上的各种信息,不轻易相信、不盲目点击,涉及金钱交易、个人隐私等要三思而后行。

案例一  魏某掉入退款陷阱被骗5322元

7月31日,芮城县大王镇魏某接到自称是淘宝网客服的电话,称其在淘宝网上购买的化妆品有人反映用了过敏,现在要把化妆品收回并给予赔偿。加上魏某的QQ号后,对方以赔偿打款为由诈骗魏某5322元。

民警提示:无论冒充客服诈骗手段如何变换,都离不开冒充工作人员索取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凡接到此类信息或电话,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发现可疑问题马上报警寻求帮助。

案例二 肖某网上贷款被骗37500元

8月4日,芮城县陌南镇的肖某从互联网某贷款平台加了昵称为“杨财”、QQ号码为“1066920904”的陌生人,计划贷款3万元。对方让她提供个人信息,待审批完成准备提款时,平台显示款项被冻结,对方声称要其先转款50%才能解冻,肖某便分4次给对方转账合计15000元,对方又称其没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导致提现失败,需重新签表、审批。随后,肖某根据对方提示又转了22500元,最终也没有贷款成功。

民警提示:若需贷款,请到银行或正规信贷机构办理,凡是在贷款发放前要求缴纳保证金、解冻金、做流水账的都是诈骗。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案例三 张某在网上刷单被骗23898元

8月23日,芮城县陌南镇张某在手机QQ群里看见一条网上兼职的消息,便加了兼职客服的QQ。客服指导她刷单,刚开始她支付了两单398元,后客服又说用微信累计支付6300元后才可以结算本金和佣金。张某做完任务结算时,客服说她做单耗费时间太长,资金被冻结,需要再做单把钱激活。就这样,张某先后分4次支付了17200元,支付完成后客服说大概两小时后就可以结算,但是结算款一直未到账。张某被骗23898元。

民警提示: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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