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制>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致人死亡被刑拘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8-12

运城晚报讯(记者 李婉玉)近日,新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缜密调查、走访,依法查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8月3日,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靳某被刑事拘留。

今年5月中旬,群众举报反映,靳某于2019年10月组织几个村民,承包本村姚某的住宅房建设。为了加快进度,他租用了一辆吊车。吊车司机外出期间,靳某在没有驾驶吊车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将吊车开往施工现场,放置于高压线下。

由于操作不当,吊车发生倾斜,吊臂超过了高压线的安全距离,致使吊车带电,把正在吊车下的车主张某电击身亡。

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靳某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依法将嫌疑人靳某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