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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公安打掉两个假记者团伙

7人因诈骗、敲诈勒索被依法逮捕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8-12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近日,7名因冒充新闻记者,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被盐湖公安分局依法逮捕。

6月16日,我市某饭店经营者刘某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文抨击假记者敲诈勒索,引起了市、区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集中打击影响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顺利进行,有力推进“三零”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平安幸福盐湖,盐湖区加强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牵头安排,盐湖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侦破了两个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企业商户、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

经查,2019年以来,赵某竹、胡某虎、赵某杰等人的犯罪团伙,先后在盐湖区、夏县、闻喜、绛县、河津等地实施一系列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已查实共作案38起,涉案金额13万余元。同时查明,2019年至2020年6月,陈某国等人的犯罪团伙,以虚假记者身份,在盐湖区、夏县、临猗等地实施了一系列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共计作案14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

目前,涉案的赵某竹、张某杰、胡某军、赵某杰、杨某平、胡某虎、郭某伟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盐湖警方特别提醒,企业遇媒体采访,可通过“中国记者网”核实采访人员身份,若对方借监督之名索要财物,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免被对方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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