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我市警方打掉了以李运增为首的犯罪团伙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7-15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近日,运城市公安局异地用警,组织河津市公安局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李运增(绰号“增娃”,盐湖区北城街道办事处原王庄村人)为首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运增、李运祥、李运刚、孙建军、张红存、郝有才、周明等均被抓获。

经查,自2006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在盐湖区等地,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鉴于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案件多,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铲除黑恶势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采取保护措施,对提供有重大价值线索的群众奖励5000元至10000元并严格保密。同时,公安机关敦促有关涉案人员及时投案自首,积极争取宽大处理,并严正声明,凡是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及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信地址: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

胡警官15903591871

王警官15903591872

任警官15903591873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