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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一个渔民的道德操守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7-13

宋徽宗大观末年,一位大臣被罢免,带着14岁的儿子去杭州居住。他们走的是水路,坐的是大船,在他们大船旁边,时不时划过一些小船,船头上站着渔民,向他们兜售刚刚捕捞上来的鱼虾。

大臣招了招手,让一条渔船靠近,随口问道:“你的鱼怎么卖?多少钱一斤?”渔民见有主顾,满脸堆笑说:“回您老,不论斤,10条只卖15文。”说着从桶里摸出一条半尺来长、活蹦乱跳的鱼来,双手举着让大臣看。大臣见鱼确实新鲜,让儿子数出30文铜钱,买了20条鱼。

买完鱼,大臣吩咐继续开船,走没多久,忽听后面有人高喊:“前面的客官,请等一等!”扭头一瞧,刚才卖鱼的那条小船正分水破浪紧追猛赶。大臣不解何故,对儿子说:“这个人肯定是捕到大鱼了,又赶过来向咱们这老主顾推销的吧?”说话间,那渔民已经把船拢了过来,将一枚铜钱轻轻扔在大臣的甲板上,很有礼貌地说:“刚才卖给您20条鱼,应该收您30文钱,可是您家公子没有数清楚,多给了1文,我得把多出来的钱还给您。”大臣听了,大为感动,无论如何都不收那文钱,还要再赏给渔民一些贵重东西,但都被那个渔民拒绝了。只见他掉转小船,摇橹远去,消失在茫茫湖水之中。(《开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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