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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部门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有了“硬规定”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7-11

运城晚报讯(记者 杜磊)7月7日,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正式下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机构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双方当事人责、权、利关系,尤其对培训收费、培训退费和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使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同时,使广大家长及学生充分认识到,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有利于防止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学员责任、排除学员主要权利、损害学员合法权益。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使培训机构认识到合同示范文本的制订及发布不仅会促进学生和家长合理选择培训机构,也将维护培训机构的应有权利,为妥善处理有关纠纷提供依据,有利于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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