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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洪水预警机制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7-03

汛情,是汛期洪水自始涨到回落期间的情况统计,向上级反映汛情,古人称为“汛情奏报”,也称“报汛”,至迟在先秦时,已形成了“报汛制度”。1975年从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简中发现的《秦律十八种·田律》中,记载有秦国的规定:在庄稼生长期下雨,要及时报告降雨量。此后,历朝历代都有相应的报汛制度,比如东汉要求地方政府从立春便开始报汛。

北宋是中国历史上水患多发时期之一。朝廷规定,在整个汛期,地方主政官员、主管官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报汛。黄河、汴河等河流两岸的府州长官,须兼任本地的“河堤使”,责任到人,对水位涨落随时上报。金元时期,北方水灾多发。金泰和二年(1202),金章宗完颜璟主持修订的《泰和律令》颁行,其中的《河防令》规定,每年阴历六月一日至八月终,为大江大河“涨水月”,沿河各州县官员必须轮流守防,参加并指挥汛期河务事宜,随时奏报水情、险情。明清时,报汛制度已十分完备。

清代顺治十六年至康熙十六年间(1659~1677),苏北黄河、淮河、运河连年溃决,水灾严重。平民出身的水利专家陈潢辅助河道总督靳辅治水,提出从上游根治黄河的主张,并发明了测定流速流量的“测水法”,对我国河道管理理论作出了显著贡献。

但是,古代黄河仍常决口,淹没农田村庄。为防洪,便产生了“水报”。这是一种和“兵报”同样紧要的加急快报。这种汛情传递其紧急程度往往比兵报更危急。在古代,黄河堤岸备有报汛的“塘马”。当上游地区降暴雨河水陡涨时,封疆大吏遂将水警书于黄绢遣人急送下游,快马迅驰,通知加固堤防、疏散人口。这种水报属接力式,站站相传,沿河各县皆备良马,常备视力佳者登高观测,一俟水报马到,即通知马夫接应,逐县传到开封为止。当时有的一昼夜迅奔500里,竟比洪水还要快。当时朝廷还规定,传水报的马在危急时踩死人可以不用偿命。对此,人们家喻户晓,一见背黄包、插红旗跨马疾驰者,大都会自觉避让。

古代,报告水警还有一种独特的“羊报”。所谓“羊报”,就是报汛水卒。据载,黄河上游甘肃皋兰县城西,清代设有水位观测标志,一根竖立中流的铁柱上根据历史上洪水水位情况刻有一道痕,如水位超刻痕一寸,预示下游某段水位起码水涨一丈。当测得险情时,“羊报”便迅速带着干粮和“水签”(警汛),坐上羊舟用绳索把自己固定好,随流漂下,沿水路每隔一段就投掷水签通知。

下游各段的防汛守卒于缓流处接应,根据水签提供的水险程度,迅速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羊舟”也很独特,它用大羊剖腹剜去内脏,晒干缝合,浸以青麻油,使之密不透水,充气后可浮水面不下沉,颇似皮筏。“羊报”执行的是一种十分危险而重要的任务。古代“羊报”被抢救上岸后,有的因在河中扑腾多天,早已饿死、撞死或溺死,幸存者九死一生。

元代时,朝廷还据自然条件,设有陆站、水站、轿站、步站等报警驿站。东北地区由于路况差,故设有狗站。原来,我国元代官方很重视发挥狗的作用,训练狗作为通信报警工具,用于报告水警的狗最多时达3000条。当时,在辽东、黑龙江下游等地区就设立有15处狗站用于报告水警。

(《包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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