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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37人因吸毒机动车驾照被注销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李婉玉时间:2020-07-02

运城晚报讯(记者 李婉玉)6月28日,平陆交警大队发布公告,注销该县刘某、王某等37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这些人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原因是——吸毒。

据了解,《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其中第六项规定:“具有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同时,依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平陆交警大队决定对这37名吸毒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公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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