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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要见官 官出庭要出声
市中院副院长为市管干部专题讲解行政诉讼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6-17

本报讯 为积极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高出庭应诉质量,6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晓琪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诉讼”为题,为我市第5期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全体学员进行专题讲解。

雷晓琪以广受媒体关注的“山西一教师加班用餐时猝死 人社局4次认定不属工伤”案件为切入点,阐述了行政审判的内涵以及近年来行政审判制度的改革变化,以13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时间线,梳理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构建过程,全面解读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在课堂上,雷晓琪结合长期工作实践,辅之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讲述了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并对规范和提高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推荐做法,通过加强庭前督促、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通过讲座,学员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实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并纷纷表示要把讲座中学到的理论性成果转化为自身工作的动力,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对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在70%以上,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今年下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扎实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做法,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同时,在运城、临汾辖区,采取专题讲座、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增强出庭应诉效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让“告官见官”成为常态。 (靳 彦 程子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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