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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出台实施细则奖励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2-21

本报讯 在去年出台招商引资“黄金20条”的基础上,2月14日,河津市制订出台《2020年精准招商行动方案》,细化实施细则,对项目引荐人进行明确奖励。此举旨在鼓励当地以及外地更多干部群众关注招商、参与招商,吸引更多外来投资,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了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该市对之前制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进行再细化,此次奖励对象是在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的引荐人,为项目落地开工和投产达效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自然人。奖励标准为:引荐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不含房地产项目、PPP项目等),固定资产入库投资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奖励金额为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0.5%;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至3亿元的项目,按投资额0.45%进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亿元至5亿元的项目,按投资额0.4%进行奖励;5亿元以上的项目,奖励资金实行“一事一议”。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实行备案登记制,项目落地开工阶段,兑现20%的奖励,项目投产达效后兑现剩余奖金。分期建设项目,对首期建设投资进行奖励。 (任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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