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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巡察利剑 发挥“三大”效应一刻不停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发布者:徐志英时间:2019-09-18

党的十九大提出,在市县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要跟进到哪里。”《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指出:“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巡视巡察监督常态化制度化。”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抓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使巡察工作向村居(社区)党组织“全覆盖”“无缝隙”延伸,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努力建设政治清明、经济活跃、人民富裕、生态文明、开放包容新永济。

坚持对标看齐,发挥头雁效应

我们持续深化巡察工作,着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对标对表。自己先后12次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推动巡察工作的具体措施,审议通过了《中共永济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六届永济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永济市委巡察机构“一长两员三库”管理办法》《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巡察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村(居)、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规划》等文件,做到亲自审查巡察方案、亲自确定巡察对象、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过问指导推动,重点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经费保障等方面全力向巡察机构倾斜,当好坚强后盾。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共充实完善巡察“三库人员”93人。特别是在今年机构改革中增设副主任、正科级巡察专员三名,进一步充实了巡察机构人员编制,配强了巡察力量。

二是对标示范。自己作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既“挂帅”又“出征”,对巡察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立标杆、作表率,带领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抓好巡察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对标提升。我们坚持用政治统领巡察各环节、全过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衡量尺子,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巡察组透过具体业务“表象”,把发现的问题同政治联系起来,找到政治上的差距和不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定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责任,真正体现政治巡察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坚持集中发力,强化利剑效应

我们以中央巡视工作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以及运城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运城市“三个战略定位”、“四大战略目标”,持续深化巡察工作,重心下移直达基层,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三个三”巡察模式,提高巡察质量。我们严把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三个关口”,严肃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向市委书记汇报、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汇报“三个报告”,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三个到位”,有效推动巡察深入扎实开展。同时,根据巡察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形式、方法和手段,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巡察机构“一次一组合”、巡察组长“一次一授权”以及“回头看”等方式,切实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推行“1+3”巡察方式,拓展巡察范围。我们围绕全市村(社区)巡察届内全覆盖的目标,认真落实好巡察这一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灵活运用县级主体巡察+上级提级巡察、县级交叉巡察、镇(街道)常规巡察的“1+3”巡察方式,分层分类,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微巡察”,把巡察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上,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发现不了问题本身就是问题”的理念,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基层“微腐败”,使巡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突出三个巡察重点,做好巡察工作。我们结合我市实际,牢牢把握好巡察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特别是把侵占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大贪”等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通过震慑“关键少数”促进大多数紧起来,通过关注重点事带动基层建设强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进管党治党严起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快查快结,形成有力震慑。

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展7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876个,问题线索456条,移交市纪委监委337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凸显。

坚持抓常抓长,释放震慑效应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把建立务实、管用、易操作的巡察制度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做到“严”字当头,勇于较真碰硬,带着问题去、围着问题巡、揪着问题察、盯着问题改,使巡察真正成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

一是建立市委书记专题会巡察整改会商制,切实推动巡察工作。我们重点对巡察发现的带有全局性的普遍问题,参照巡察办提供的每轮巡察综合分析报告,自己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认真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联合整改督查,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建立分管领导巡察整改督导制,引深巡察整改工作。我们紧盯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实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报告两个签字背书制度,督促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对一些重点问题让市纪委监委重点跟踪,挂牌督办,坚决杜绝问题线索“软消化”。同时,认真落实副县级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职责,认真审阅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参加被巡察单位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适时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认真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质询评估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质量。每轮巡察整改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都会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落实整改任务情况和抓好成果运用情况进行质询评估。我们将质询评估结果作为评价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追究落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责任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完成不好的,责令其“回头看”补课。巡察开展以来,先后有45个基层党组织被责令补课。

四是建立整改追责问责机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对整改措施不力、行动不力、整改不到位,特别是假整改应付检查的,坚决追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和直接责任人的整改责任,先后约谈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27人次,并对3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等情况进行了谈话函询。

通过六轮巡察整改,全市各被巡察单位共整改问题1216个,整改率85%。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全市共组织对危房改造补贴、宅基地划拨等方面问题开展了4次集中专项整治,对1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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