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运城>

我市强力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杜磊时间:2019-07-11

运城晚报讯(记者 杜磊)7月8日,我市召开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议,对个别高中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随意招收借读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出重拳、下重手。

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来自全市各县(市、区)教科局局长、教育股股长、高中学校校长等近百人参加会议。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自主填报志愿、公平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都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一,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全部由市招考中心根据考生在中考招生网上的志愿填报情况统一进行网上录取,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擅自招生,更不得违规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省教育厅规定,从2019年起,无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参加高考,不得发放毕业证。从2019年起,全市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违规招收借读生。所有学生一律在市招委录取学校就读学习。若发现有空挂学籍行为的,直接注销学籍,若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参加高考、无高中毕业证等,责任由学校和学生本人承担。

第二,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任何学校都不能乱收费,坚决杜绝普通高中招生中的乱收费现象,坚决减轻群众负担。

第三,要坚决打击虚假宣传招生,全市的高中招生,全部通过市招委统一组织进行。

第四,要严厉惩治违规违纪学校,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对本县(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各高中学校要无条件服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第五,要进一步优化高中学校布局,今年,市教育局在第一次招生录取后,只进行一次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有空余计划的,不再进行补录,也不允许学校自行补录,空余计划直接作废。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在会议上强调,各县(市、区)教科局在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的同时,也要努力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严格控制学校规模轨制,今年9月份,所有学校要按要求全部消除大班额现象。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