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夏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生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8-11-06

  近年来,夏县把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责任工程,严格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改革重点,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把时间节点,狠抓关键环节,扎实稳妥推进改革。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药品加成全面取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医疗价格调整到位,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完成,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保障

  该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等硬件标准,推进达标升级,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政策倾斜。
  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综合大楼均已建成投入使用,新建178个村卫生室;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均配备了救护车、X光机、B超、心电图机和生化分析仪等主要医疗设备;257个村卫生室统一配备了电脑、一体机、消毒锅、检查床等基本设备;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一定数额为乡村医生发放基础性补助,每月每人400元。在此基础上,依据考核各村卫生室完成工作量情况再发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同时,乡村医生全部纳入农村养老保险。

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

  目前,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县4家县级公立医院,集中破除以药养医旧体制,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全部执行新的服务收费标准,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适度提升手术、护理等医疗技术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有效降低了患者的就医负担,使广大居民真正享受到医改成果,居民县域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后,夏县12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57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2个乡镇卫生院和257个行政村卫生室做到药品价格上墙、对外公示。全县实现基本药物的全覆盖,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

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力度,全面惠及千家万户民众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条例,该县以关注民生为宗旨,认真组织完成好14项服务项目,每年免费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和常规体格检查;每年免费为全县城乡糖尿病、高血压、重症精神病人进行4次健康检查和健康指导;每年免费为城乡孕产妇在孕早中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产后家庭访视;每年免费为全县城乡0~3岁儿童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健康检查及新生儿家庭访视;每年免费为全县城乡4~6岁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视力筛查、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免费为全县城乡儿童接种卡介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A+C群流感疫苗、乙脑疫苗等服务,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用,增进了全民健康,惠及了千家万户民众。

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机制

  目前,该县正逐步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强化医院会计管理、逐步规范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和人事管理等制度改革。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制订完善《夏县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建立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的就医新格局。

医药卫生改革彰显成效,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夏县通过一体化改革,不断彰显医疗卫生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加顺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效率和活力进一步提升,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形成。
  推行改革后,县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五升三降”,即医保实际补偿比上升、县域患者下转率上升、居民健康素养提升、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人次上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居民自付费用下降、患者外转率下降、急慢性疾病患病率下降。
  具体而言,县域居民个人医疗费用降至30%左右,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运转有序,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贾海燕)
  (编辑 吴琪萌)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