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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五项行动集中攻坚环境综合整治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6-03-25

本网讯 连日来,河津市集中开展取缔土小企业、整治燃煤锅炉等“五个专项行动”,推动全市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
该市对列入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进行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对小作坊要求严格做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对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或炉灶一律拆除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要求焦化企业4月底完成提标改造任务,高钙灰企业、石料厂、灰陶、琉璃企业全部停产进行提标改造,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三烧”问题,坚持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强乡村网格化监管,加大宣传引导和查处力度。
针对违法排污行为,该市严格执行“五个一律”予以打击,即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及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建、停产;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一律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单位严重违法导致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造成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涉及国有企业的,同时追究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污染饮用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等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魏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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