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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保险业来时路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时间:2026-07-08

回首来时路,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经历过起起落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几乎是与国家的改革发展进程同步推进。我国保险业所走过的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我国保险业进入了第一阶段。在1949年到1978年近30年历程中,保险业经历了整顿、初期发展及之后停业20年的波折历程。

1949年9月,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批准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同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标志着中国的保险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百废待兴、人才紧缺的中国人保如何起步?1984年12月至1990年7月任中国人保董事长兼总经理、党组书记的秦道夫在自己的回忆录中提到,1950年11月,他所在的天津印钞厂职工训练班改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培训班,进行保险知识培训。

“1950年12月,我从天津市乘火车到北京。下车后我肩上扛着一捆行李,手里提着一个小包,走出了前门火车站,穿过正阳门,越过棋盘街,来到西交民巷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处报到。人事处负责人看了我的介绍信后说,你就到保险公司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公楼在人民银行对面,西交民巷108号。我出了银行大门,过了马路就来到保险公司人事处。我的保险生涯从此开始。”秦道夫在回忆录中写道。

为配合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成立后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迅速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并以各地人民银行为依托,建立起了广泛的保险代理网。

同时,1949年人民政府为建立起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保险业,对过去被外商保险控制的旧中国保险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和改造,废除其特权,并加强监管。到1952年底,外国在华保险公司陆续申请停业,撤出中国保险市场。不过,1958年10月,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同年12月,在武汉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正式作出“立即停办国内保险业务”的决定。之后,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延续到1978年的20年漫长停摆期。中国保险业的员工数也从停业前的几万人变为只剩几个人。

根据中国金融博物馆编著的《图说中国保险史》一书中的数据,到1969年,与我国有再保险关系的国家由原来的32个下降到17个,有业务来往的公司由67家下降到20家,仅与社会主义国家和个别发展中国家保持分保关系。实际上停止了多年发展起来的与西方保险市场的分保往来。

1979年,随着改革开放春风到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政府决定恢复保险业务,沉睡了20年的中国保险业开始进入复苏及对外开放试点的第二阶段。

在随后的10年中,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前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中国太保前身交通银行保险部、平安保险相继成立,打破了过去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传统格局,开始出现多家保险公司共同经营的局面。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行,从1980年开始,外资保险公司纷纷到中国设立代表处。1992年,国务院批准在上海进行保险市场开放试点。同年10月,美国友邦保险获准在上海开业,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

《图说中国保险史》中的数据显示,1999年,全国共有28家保险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9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4家、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11家。截至1999年底,共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196个代表处。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新格局。

而从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保险业就进入了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2004年底保险业结束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率先在金融领域实现全面对外开放。保险业也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开放时间最早、程度最高的行业。市场经济下,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建立。

在坚持保险本源的过程中,保险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压舱石”的作用不言而喻。在支持实体经济、协助政府构筑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保险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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