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6-11
余凡人一枚,年逾花甲,往昔如梦,大多斑驳。惟在生活、工作中,亲力亲为的几件小事,于公、于私、于事、于人有所裨益,而怡然自得。
无形有相,公道为上。早年遇到一桩合作纠纷,甲乙双方出资30万元,合办了一家生产煤机设备的企业。甲方负责生产,乙方主管营销,后因发展理念不合,甲方欲退出合作,盘点企业资产后,若按均等分配,亏损过半,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从乙方坚持留存企业的态势,看出端倪:乙方负责产品营销,已建立了广泛的销售渠道,这是企业隐形的巨大资产。乙方掌控资源,故意不作为,造成企业经营难继的假象,一旦甲方退出,乙方立马激活这些资源,企业未来可期。基于分析判断,提议甲方改变诉求,主张乙方退出企业,自己留存。果不出所料,乙方再三权衡后加大筹码,甲方得到合理补偿,自愿退出,双方握手言和。
箭穿透铠甲,天无绝人路。朋友的外甥女,起初只是美容院的顾客,后步步入局,成了“股东”,靠借贷刷卡,先后投入近40万元。待回过味来,想要讨回钱款,为时已晚。对方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严丝合缝,层层设防,她向多个部门求助维权,都收效甚微。这边债务催逼,那厢得知真相的丈夫要离婚,重压之下,她几近崩溃。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堡垒难攻,何不避开合同条款,迂回到合同主体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场推心置腹直奔主题的谈话,在我与美容院老板之间展开:合同上条条占理,款款依法,但合同主体名为“美容学院”,是否能拿出合法证照与印章?营业执照核准项目是“生活美容”,可消费大多为医疗项目,是否有“医疗机构证书”?直指合约签订主体、超范围经营等硬伤,点明其中暗藏的多重法律风险。对方自知雄辩抵不过违法事实,权衡利弊后,迅速提出和解,退回大部分资金。困扰两年多的难题,迎刃而解,不光挽回经济损失,更帮一个家庭重回安稳。
请君入瓮,聪明反被聪明误。当地一家广告公司,未经合规审核,发布了一则户外广告,内容涉虚假宣传,误导公众。负责人自恃人脉关系,不承认违法事实,拒绝接受处罚,其间,不少人出面说情。以执法经验判断,这类违法广告,不可能拿到正规审批,可广告画面上却分明印有核准文号。故将计就计,提出其提供广告发布“许可证书”验证,即可撤案。对方公司有设备,第二天,一张散发油墨味的“户外广告发布证书”递交上来,上有签字画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摊牌的时候,这份用来自证清白的假文件,反倒成了证明其行为违法的真证据,更罪加一等。聪明反被聪明误,对方欲盖弥彰,自投罗网,不得不就范,表示终止违法行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此事不大,教训不小:法理昭彰,天不容奸。敬畏法律,依法依规,方能行稳致远。
每一个平凡人的灵魂深处,都藏着不凡的力量。于公于私,对人对事,践行惠人达己的凡人初心,人生的价值,多一份丰盈与精彩。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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