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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强根基 司法赋能善治理

——夏县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6-03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建引领则是确保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与“魂”。将创建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示范区列为党建工作的“一号工程”,是市委洞察时代之需、回应人民期盼采取的重大举措。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不仅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保障力量。如何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司法深度嵌入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夏县人民法院党组锚定“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优治理”工作主线,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审判执行、源头治理、司法服务全链条,初步探索出一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2025年审判执行核心指标稳居全市法院第一方阵,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深刻把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时代内涵与司法定位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首先从理论上厘清党建引领的核心要义与人民法院的功能定位。这并非简单的“党建”与“业务”相加,而是要实现体系化、深层次的融合赋能。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基层治理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基层治理涉及面广、矛盾复杂,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必须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夏县人民法院通过构建“党组引领学、支部集中学、党员自主学、专题研讨学、实践感悟学”五学联动机制,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从思想根源上把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方向盘”。

司法职能向前端延伸是基层“主动创稳”的必然要求。传统的司法模式侧重于坐堂问案、事后裁判,属于“被动司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抓前端、治未病”,强调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实现从“被动维稳”到“主动创稳”的转变。司法力量不能局限于法庭之内,而应主动下沉、向前延伸,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夏县人民法院将党小组优化设置在审判团队、执行专班、调解一线,正是推动司法职能向纠纷源头和治理前端覆盖的组织创新,旨在实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党建引领不能“空对空”,必须找到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度融合的抓手,否则就容易形成“两张皮”。融合的深层逻辑在于,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破解司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将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动力,把党建成果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上。夏县人民法院创建“夏执先锋”“夏法红烛”“夏都‘枫’景”三大党建品牌,在党建工作中,将党建要求具体化为可感知、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作载体,让党建引领在执法办案、攻坚克难、服务群众中看得见、摸得着。

构建“政治引领、融合赋能、系统治理”的司法参与新格局

夏县人民法院在实践中逐步构建起一套系统化的司法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其核心可概括为“强化一个引领、聚焦三大融合、筑牢一道防线”。

强化政治引领,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党建引领首要在于压实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夏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筹、党总支牵头、支部落实、党员带头、全员参与”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实行月督办、季考核、年奖惩考评机制,确保决策部署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程畅通、落地生根。同时,坚决落实夏县县委“把党小组建在业务上”的要求,让党的组织体系深度嵌入司法业务的最小单元,使党组织的神经末梢直达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

聚焦三大融合,打造“品牌驱动、效能转化”的实践载体。为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夏县人民法院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源头治理、司法服务三大板块的实质性融合。

一是与审判执行融合,锻造公平正义“主力军”。创设“夏法红烛”品牌,传承红色司法基因。党员法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头雁效应”;院庭长办案占比达52.8%,带头压实司法责任。在行政审判中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民事审判中贯彻“如我在诉”理念,提升裁判温度与公信力。

二是与攻坚克难相融合,锻造司法权威“捍卫者”。打造“夏执先锋”品牌,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成立以党员为骨干的执行攻坚先锋队,对涉民生、涉企、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强化信用惩戒,2025年执结案件1530件,执行到位金额9264万元,通过发布《预拘留公告》等创新方式形成强大震慑,让生效裁判的“白纸黑字”变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三是与基层服务融合,锻造社会治理“排头兵”。培育“夏都‘枫’景”品牌,推动司法力量下沉。基层法庭党小组主动融入夏县县委“新夏都·群治理”工作,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通过“法院+乡镇+村(社区)+调解”多元联动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夏县人民法院泗交法庭“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持续举办了40余场,现场化解祁家河乡月亮湖土地纠纷,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源头筑牢防线,创新“全程释明、多元共治”的纠纷化解体系。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夏县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分层过滤、多元解纷的“漏斗型”治理结构。

一是创新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2025年4月设立司法释明中心,组建专业释明团队,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主动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目前累计释明案件550件。此举有效降低了因误解法律而产生的上诉、申诉、信访等衍生案件,既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二是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立案诉服主动对接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培训“法律明白人”150人次,支持“无讼”村社创建。夏县人民法院瑶峰法庭入驻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对简易民生案件优先调解。这种“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纠纷解决路径,使得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

三是高效运行法官联络站。在各乡镇设立法官联络站,法官定期驻站接待,与乡镇、村社、调解组织、网格员协同联动,集纠纷排查、诉前调解、法律指导、司法确认于一体,快速就地化解邻里、土地、劳务等常见纠纷,推动形成“法官主导、站点联动、多元共治”的前端治理体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2025年,夏县人民法院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3.34个百分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正在成为现实。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司法实践的思考与展望

夏县人民法院的探索实践表明,党建引领司法赋能基层治理,不仅带来了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更形成了一些具有启示意义的经验。

实现了“党建强、业务精、治理优、群众满意”的良性循环。一是组织堡垒更加坚固。党小组建在业务链上,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执法办案一线得到充分发挥,7名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1个案例被评为国家级创新案例,1份裁判文书荣获全省法院二等奖。二是审判质效持续领先。2025年核心审判执行指标稳居全市第一方阵,以高质量司法保障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多元解纷机制健全,诉讼增量、信访总量有效下降,基层社会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四是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流程司法释明、下沉式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新时代司法参与基层治理要努力寻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首先,必须坚持政治统领与法治方式相统一。党建引领是方向,法治方式是路径。只有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基层治理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其次,必须坚持司法专业性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深入田间地头的“巡回审判”、用群众语言进行的“司法释明”,正是专业司法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生动体现。最后,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与系统观念相统筹。从“夏执先锋”的品牌攻坚到“夏都‘枫’景”的源头治理,从党小组的设置创新到司法释明的机制创新,都需要在系统思维下进行整体谋划,实现各项改革举措的关联耦合、协同增效。

展望“十五五”,基层治理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夏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不断丰富“三大党建品牌”内涵,进一步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倾斜、司法服务向一线延伸。夏县人民法院将更加主动地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深化“府院联动”、强化科技赋能、培育法治文化等方面持续探索,努力将夏县人民法院打造成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示范窗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夏县实践贡献更加强劲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任志敏(作者系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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