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6-01
□胡春良
夏县胡张乡西下冯村、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月立石的《合村规矩序》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100多年前“村规民约”的范本,在村民自我约束与教育方面有着朴素、广泛的社会意义。

该碑材质为青石,圆首立式。碑首被击断,残高125厘米、宽61厘米。从残存痕迹看,原碑首额中部刻有正书大字,现仅存一残缺不全的“磨”字,两侧刻云龙拱卫图。碑身周边设装饰框,刻连拐纹图案。碑身右侧中部局部伤损。碑文正书,11行,足行49字,由杜月桂撰,杜运荣书。
该碑文翻译成白话文如下:
我经常思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是从古至今通用的道理。我们这个村庄自古以来,负责办事的人叫“乡约”,从前是没有工钱的。近年来,给乡约支付工钱十两,人们都认为有利可图,于是有人早早去疏通关系谋求这个职位,也有人靠抓阄大小来决定,从此君子都退出,小人争相进入。每年的花费,除了工钱还有其他费用,且没有节制。
光绪二十五年,村里总共收入了几十几两银子,收入的银子多,但支出的银子反而少。放仓谷时一斗有一升的利息,已经放了好几年,今年交谷时不仅没有利息,谷还少了几石,所以要修改章程并立碑。这都是因为人心不古,贪图利益而忘却道义。数百年的村庄如此败坏,这难道不让村里的父老们痛心吗?
然而,银钱是小事,况且因为利益还会引发祸端。因此,全村6位老者共同商议,从光绪二十六年起,按照老规矩,取消乡约的十两工钱,推选乡约要由大家公正地推举正直的君子。这样做一来不是为了自己,二来是为了众人。富贵不会永远富贵,贫穷也不会永远贫穷,平心而论,这对全村有益。村子建立已经几百年了,乡约没有工钱,难道公事就办不成了吗?
从此定下章程,每年村里的花费银两,在秋收麦收时,请6位老人商议,该多就多,该少就少,乡约不能自己专断。因为官府事务繁杂,又商议让两个人经手账目银钱……年终要把清单列出来,用木板钉在10户老住户的门上,让老幼都能看到,如果有一项不清楚,人人都可以过问。
更要指出的是,过去的花费从土地亩数征收,多年来有典地的、有租地的,土地亩数原本就没有定数。如今修改了章程,花费按照粮食数量征收,永远作为定规。这不仅是今日父老们所依靠的,也是后世所依赖的啊。
纵观碑文,通俗易懂,特点鲜明:一是针对性强;二是以史为鉴;三是全面具体;四是注重长远。
盛世中华,文脉兴盛。《合村规矩序》碑,对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治理,有着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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