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3-25
运城晚报讯(记者 刘凯华)近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当场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再次为广大驾驶人敲响警钟。
3月15日20时25分许,裴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厢城街中条山路东200米处时,被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遂提取血液送检。
经进一步查询发现,裴某曾于2024年1月26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本次属于再次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成本高、代价大,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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