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11-26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11月14日,稷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成功查处一起三轮车无牌无证且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16时许,执勤民辅警在108国道杨赵执法站对过往车辆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车驶来,只见其车斗内竟违规搭载两名乘客。
民辅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并引导乘客安全下车。经查,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辅警结合本地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向驾驶人和乘客详细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行驶的安全隐患及法律后果,让双方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辅警依法对王某无牌、无证和违法载人三项违法行为依法执行罚款6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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