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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

来源:学习时报时间:2025-04-09

改作风,既要靠思想教育来引导,也要靠法规制度来规范。在改进作风上,我们要向制度要长效,构建具有确定性、规范性、稳定性的制度机制,让作风建设的规定“硬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作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基础性法规,还包括《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规范性文件,为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制度的有效实施与监督到位,才是防止作风建设反弹回潮的关键。只有让铁律发力、禁令生威,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才会产生倒逼机制。抓作风建设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进一步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我们既要着眼长远,以改革的办法将作风建设成果固定下来,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又要充分估计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针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有的放矢,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用得好、管得住。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作风改到深处,最有效的是法治,最管用的是制度。只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在制度设计、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各个环节,以严格有效的法规制度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才能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效。

 (摘编自《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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