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3-05
记者 张君蓉
在第115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记者走进运城市妇联组织和司法机关,探访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从反家暴支持起诉到维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从普法宣传进乡村到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妇女撑起权益“保护伞”,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位女性的美好生活。
2024年7月,市妇联在平陆举办“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邀请当地司法机关共同普法。(资料照片)
◆法律援助
为哺乳期女职工“撑腰”
哺乳期妈妈乔女士的经历,是众多职场女性权益受侵的缩影。2021年9月,乔女士入职某公司,辛勤的工作也换来了工资的逐步提升。2024年,她迎来新生命,满心欢喜休完产假准备回归岗位时却遭遇了晴天霹雳——公司告知她原岗位无空缺,需调岗降薪。乔女士不同意,公司竟要求她回家待岗,随后停发工资,以其本人辞职为由停缴了她的社会保险,导致她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多次沟通无果,乔女士陷入绝望。
就在这时,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她伸出援手。经审查,乔女士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该中心迅速受理,并指派山西众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宇航为她提供劳动仲裁阶段的法律援助。
了解案情后,承办律师到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沟通本案情况。经了解,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事宜,可以主张赔偿金;关于欠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事项,可以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补缴;关于失业保险金事宜,也不属于劳动仲裁事项,需咨询失业保险机构。
袁律师了解案情后,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诸多违法情形。他积极与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沟通,与乔女士商量确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的案件思路,同时争取在仲裁过程中协商解决社会保险补缴和失业保险金问题。
开庭前,袁律师耐心为乔女士分析案情、证据及请求事项,解答仲裁流程和注意事项。开庭后,考虑到即便仲裁庭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没有用人单位配合,当事人仍难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案了事不了的局面将损害其合法权益,袁律师积极与仲裁员沟通,寻求调解方案。
最终,在劳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用人单位当场一次性支付乔女士经济补偿金,并协助她到失业保险机构更正解除劳动关系事由,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乔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法律援助机构和承办律师的工作也赢得了她和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妇女在面临一些法律问题和困境时,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方面的服务。“妇女在申请法律援助时,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经济困难条件。具体来说,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需要低于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这一要求,主要是确保法律援助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最需要帮助的群体。”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柴阿鹏解释。
◆支持起诉
反家暴不再只是“家务事”
王某与孙某的婚姻,曾是幸福的开始,却因家庭暴力沦为噩梦。2019年,两人步入婚姻殿堂。在婚姻存续的几年里,孙某常因琐事对王某拳脚相加,王某念及女儿年幼,一次次选择原谅,可孙某的家暴行为却愈演愈烈。2024年6月至7月,孙某不顾孩子在场,多次殴打王某,给王某和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王某报警后,于2024年7月22日向临猗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法受理此案。民事检察部门深知家庭暴力取证难,积极为王某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她固定证据。检察官详细询问王某的婚姻家庭情况和遭受家暴的经历,整理报案材料和伤情证据,对王某和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宣讲反家暴法律知识,鼓励王某勇敢维权。
为全面了解案情,检察官走访了王某婚后所在地的左邻右舍,掌握婚后孙某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在当地派出所,了解家暴警情接处警记录。在一次走访中,王某来电称孙某又来闹事并实施家暴,检察院干警协同公安机关及时赶到,制止了暴力行为,防止矛盾升级。
同时,检察院与法院紧密联系,针对王某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意愿,共同研究制定调解结案的工作思路。经审查,检察院认为孙某的家暴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某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于2024年7月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调解,联合法院围绕子女抚养争议、探视权行使方式等焦点问题,先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最终,2024年9月24日,王某与孙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孩子跟随孙某生活,王某依法享有探视权。
结案后,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回访当事人,询问其对孩子的探视权能否顺利行使,继续对王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调节负面情绪,减少家暴产生的心理阴影。同时,与该县妇联会签《关于开展预防家庭暴力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人身安全保护令
筑牢家暴“防火墙”
对家暴行为“零容忍”,为家暴受害者筑起法律“防火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维护人民权益的“防火墙”,在反家暴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24年5月,刘某在被丈夫赵某某殴打致住院后,颤抖着双手向芮城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刘某与赵某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育有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婚后共同生活期间,赵某某经常酗酒后对刘某进行辱骂。2023年8月初,刘某离家居住娘家与赵某某分居生活。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间,赵某某多次到刘某娘家吵闹,甚至和自己的岳父、小舅子动手,还在公共场所、刘某工作单位等地多次威胁、恐吓、打骂刘某。刘某多次提出离婚,赵某某均不同意。去年5月,刘某被赵某某殴打致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院后,刘某向芮城县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了被家暴的证据。
承办法官焦春涛审查此案后,认为刘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第二天便依法发出芮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如下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赵某某对申请人刘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赵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三、禁止被申请人赵某某在申请人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
当天,前往赵某某家送达相关文书时,法官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严厉告知赵某某家庭暴力对于妻子和孩子的危害,释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为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效果,法官又到赵某某所在地居委会、镇政府和派出所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便赵某某在违反禁令时能第一时间进行制止,通过以上部门协助配合执行,多方合力确保申请人刘某人身安全受到保障。
这份由芮城县人民法院发出的“护身符”,不仅禁止了赵某某实施暴力,还将其限制在刘某一定范围之外。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直至二人离婚,赵某某再没有对刘某及其家属实施不当行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芮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检察、妇联、团委、民政以及学校、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持续推进婚姻家庭诉源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水平。同时,积极采取“走出去”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和“请进来”开展法治开放日、旁听庭审等形式,增强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努力让妇女儿童有更多幸福感、安全感。
◆长效机制
让维权之路更畅通
2024年,运城市妇联交出妇女维权亮眼成绩单:1月至12月,各级妇联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讲1585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444场、法律咨询服务779场,新媒体普法点击量超1.4万人次。这些数字背后,是“预防+干预+保障”的全链条机制在发力。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每年国际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全民禁毒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市妇联都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向妇女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赡养抚养义务等法律问题。去年6月14日,市妇联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走进万荣县解店镇北薛朝村,举行运城市“巾帼普法乡村行”首场示范活动。随后,县乡村三级妇联又在全市范围广泛举办“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除了线下普法,市妇联积极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在运城半边天网、“河东半边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大力推送法律法规、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及维权案例,使法律知识和维权宣传通过新媒体走进千家万户,贴近妇女群众。
畅通、规范“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是近年来市妇联抓在手上的一项重要工作。“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是全国统一号码、统一规范的妇女维权热线,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用手机或座机拨打‘035912338’就可以获得市妇联提供的及时有效的维权咨询服务。”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说。
为有效防范化解纠纷、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发生,我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调委)的作用,通过强化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推动多元化解纠纷,力争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为家庭纠纷提供个性化调解服务,同时对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此外,婚调委还通过宣传婚姻家庭知识,提升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和处理家庭关系的能力。
去年,市妇联通过畅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拓展微信公众号、邮箱等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婚姻家庭纠纷,为妇女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和调解服务。2024年,市县妇联受理的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切实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让她们感受到妇联“娘”家人的关心和温暖。
◆多元联动
共筑妇女权益保护网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在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并非孤立进行,而是形成了多元联动的强大合力。
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去年4月,市妇联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接触法院、检察院工作,感受司法公平正义;举办妇女权益专题座谈会,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保障好妇女权益。2024年,市县妇联与法院、检察院共开展开放日活动26场。
芮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系列活动,联合县妇联在法治公园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互动答疑,增强妇女儿童法治观念;邀请多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举措。
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在建立健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的同时,外部强化协作配合,注重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开展预防家庭暴力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宣传教育。
运城妇女维权工作的生动实践,彰显着对妇女权益的尊重与保护。每一个案例,都是法治力量的彰显;每一次努力,都是为了让妇女在生活中拥有更多安全感与幸福感。未来,运城将继续砥砺前行,让法律的阳光照亮妇女权益保护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位妇女都能在法治呵护下,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