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文史>

以和为贵

来源:法治日报时间:2024-07-02

姬黎明

据《荀子·宥坐》记载:孔子做鲁国司寇时,一对父子打起了官司。孔子将儿子拘押,采用“拖延战术”,三个月迟迟不裁决。后来父亲主动请求撤诉,孔子也就释放了他的儿子。当时鲁国的执政季孙氏对此不满,认为孔子主张以孝治国,但却赦免了不孝子。孔子解释说:治理国家应以教化为主,百姓不孝是教化不够的缘故,为政者不能行教化而一味用刑,这与杀无辜之人又有什么不一样呢?孔子息父子讼的故事被后世所推崇,并发扬光大,历代化干戈为玉帛的司法案例不胜枚举、串珠成线。

据清代《陆稼书判牍》记载:康熙年间,陆陇其任某地知县时,有兄弟二人因争财打起了官司。陆陇其不查谁是谁非,只让弟弟唤叫“哥哥”,哥哥唤叫“弟弟”,互相唤叫不到五十声时,双方都泪沾衣襟,自愿息讼。

在《论语·学而》篇中,有子讲:“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论语》既强调“和为贵”,又强调“以礼节之”,认为不能为了“和”而“和”,如果不能按照礼法原则去规范,“和为贵”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说,要在礼法的轨道上追求和谐秩序。 (《法治日报》)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