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文史>

丝路上的“共享骆驼”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2-02

许可

西汉武帝时,甘肃省敦煌市悬泉置已是丝路上的重要驿站。近百年来,这里出土了1.5万余枚汉代简牍。其中,《康居王使者册》记载了一次康居国使团向汉朝进贡骆驼的过程。

当时,西域各国会向汉朝遣使进贡,中央政府要求沿途官员认真接待这些西域使团,并在他们入关时与使臣一起对贡品进行核验登记。骆驼是丝路上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其价值一直不低。因此,检验流程和规范变得十分精细。

在新疆出土的魏晋时期佉卢文残卷里,有马匹、骆驼、骡子、葡萄酒等货物的交易记录。从中可知,当时于阗地区市场上的物价大概是:长达6米的精致地毯,值金钱一枚;两头骡子的价格,可以买到一匹三岁的马;而一匹骆驼加上一匹马,可以换回40匹绢。由此可见,当时丝绸之路上的纺织品价格高昂,骆驼、马匹次之。

由于骆驼价贵,很多人买不起或用不着常备,丝绸之路上便有了租用骆驼的行当,供难得远行的人使用,类似今天的“租车行”或“共享单车”。

在敦煌写本中,就有一些《雇驼契》。其中一份说的是,公元931年,董善通、张善保二人要去一趟京城,但因为他们“欠少驼畜”,便只能从驼主刘达子手上雇佣“十岁黄骆驼一头”。双方约定的租赁价,是生绢六匹、楼机绫一匹。楼机绫是用多层纺机编织而成的高级丝织品,常作为达官贵人的衣料、官员僧侣间的礼品。这说明直到10世纪,驼价依旧坚挺。

汉代朝廷要求丝路上的官员招待西域使者。这些开销则被摊派到了沿途驿站、关塞的普通官吏头上了。

1973年,甘肃省肩水金关遗址内出土过一份《劳边使者过界中费》简册,记录了一次汉代肩水金关官吏均摊招待费的事。其中提到,使者一行人来到边塞,食用粱米八斗、粢米三石、羊两头,饮酒二石,用盐、豉各一斗,一共花费1470钱;肩水金关共有吏27名,每人均摊55钱。研究表明,这次分摊发生在西汉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这或许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餐费“AA制”记录了。(《解放日报》)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