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1-01
□韩惠娇
早在汉代的画像砖中,就出现了女子“乐舞蹴鞠”的形象。头梳高髻身着长袖衫裙的女子足之蹈之,在音乐声中,以球为舞。这是结合杂技和艺术表演的活动,与当今足球运动有一定的差距。
唐代以后,因为内胆充气式的蹴鞠更轻更容易蹴踏,女子和孩童开始广泛参与到蹴鞠运动中。“女足”开始兴盛于唐代。在唐代《剧谈录》中,京兆府的小官吏王超,有一天走过长安城胜业坊北街,“时春雨初霁,有一三鬟女子,年可十六八,衣装褴褛,穿木屐于道侧槐树下。值军中少年蹴鞠,接而送之,直高数丈,于是观看渐众。”市井中的少女,都有隐藏的脚上戏法,一接一送,球高数丈。可见,风气开放的唐代,女子并非束缚于闺阁中的柔弱女子,在蹴鞠上亦是巾帼不让须眉。
在宋代宫廷女子蹴鞠队表演时,人数多达百人,踢得好的则被冠以“女校尉”的称号。女足与男足不同,一般不设球门,多以“白打”为主,可两人对踢,或多人对踢,或单人、多人单踢,称为“打球”,表演娱乐性强,而对抗性减弱。
明代画家杜堇的《宫中图》就表现了闺阁仕女于花园里蹴鞠的场景。欣赏画卷,只见天朗气清,花园的梅花树下,满头珠翠的三位世家贵女轻挽罗裙,一人弓身抬足踢球,对向一人亦举足以待,其余人亦全神贯注,似乎这明媚风光,都抵不上足间之乐。
周密在《武林旧事》中感慨:“举目则秋千巧笑,触处则蹴鞠疏狂。”这朗朗晴日里的足间倩影,可惜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南宋理学兴起,对闺阁女子的规训愈加严格,加之“裹小脚”的畸形审美的风行,古代“女足”的飒爽英姿亦逐步隐入尘烟。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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