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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07-27

□刘余莉

贞观七年,唐太宗到蒲州参观考察。当时的蒲州刺史赵元楷是隋朝旧臣。在隋大业十二年,隋炀帝游江都(今扬州)的时候,就是由赵元楷负责供应美酒、饮食。现在唐太宗来蒲州巡视,他故伎重演,令老年人穿着黄纱单衣,准备在路旁迎接拜见皇帝,并且大肆修饰官署的房屋,修建、装饰城楼城墙以讨好唐太宗。

唐太宗知道后,把赵元楷招来斥责说:“朕巡察黄河、洛水之间的地区,经过了几个州,凡是用度所需,都是由官府提供。你给我们饲养羊、鱼,雕饰庭院屋宇,这种行为无疑是已灭亡的隋朝的坏风气,现在不能再实行了,你应该理解朕的心意,改变旧习。”赵元楷听后又惭愧、又害怕,几天吃不下东西就“寿终正寝”了。

贞观十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书说:“宣州、饶州的大山有很多银坑,如果开采出来,利润很大,每年可收入银钱几百万贯。”如果是贪财好利之人听到这样的建议,一定会非常高兴,马上下令去开采。但是唐太宗却说:“朕贵为天子,这些东西一点儿也不缺乏。朕只需要有好的建议来推行善事,以有益于百姓。更何况国家增加几百万贯的钱,怎么比得上得到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才呢?”这些都是《群书治要》中记载的古圣先贤的教诲。明君不以金银财宝为宝,而是以人才为宝。

《论语》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如果在上者没有贪欲之心,即使奖赏人们,人们都不会去偷盗的。唐太宗熟读圣贤书,对这一道理理解得很透彻。(《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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