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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向拒执“亮剑”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3-30

本报讯(记者 邢智轩)长期以来,执行难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3月23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9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布的9起案例,经过下级法院报送,由市中院最终筛选评审确定,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从诉讼程序上看,既有公诉案件也有自诉案件。从被告人的行为特征看,有的属于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的以恶意转让债权的方式抗拒执行;有的以他人名义收款,拒不履行;有的拒不腾出房屋、迁出土地,致使生效裁判无法执行;有的拒不履行行为义务;有的长期隐匿使用查封车辆拒不交付法院。从犯罪主体来看,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单位犯罪。从量刑结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决宣告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确有悔罪表现而被判处轻刑或适用缓刑;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判处实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重在推动执行、重在预防教育的刑罚适用目的。

下一步,市中院将坚持“一二三四”工作总思路,结合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助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成效,努力为建设平安运城、法治运城、清廉运城作出法院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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