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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安全培训机构推行“红黄牌”管理制度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3-05

运城日报讯(记者 付 炎)市应急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中推行“红黄牌”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推行“红黄牌”管理制度,并对实施范围、实施标准、处理办法等进行了明确。

《通知》指出,针对通过各种渠道接到的举报反映,市应急管理局将责令培训机构(考试点)负责人作出情况说明,必要时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其中,出现不培训、假培训、出具虚假培训合格证明,未建立培训档案或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按照培训大纲教学且擅自压缩培训学时,将培训业务违规交由其他非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等情形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给予黄牌警告处理。出现连续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私自招收非户籍所在地或从业所在地学员、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存在恶意举报诬告、通过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扰乱培训市场等情形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红牌处理。

《通知》规定,受到红黄牌警告的培训机构(考试点),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取消培训资格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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