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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史志上的明代“义卿”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1-25

□张博文

翻开明万历《安邑县志》,赫然出现一则有关义卿张胡椒的记载。

故事发生在明代弘治年间。

当时,霍州盐商邓某携金来河东盐池做生意,住在安邑县卖艺为生的贫寒女子张胡椒家。不久,邓某染病身亡,其子得到父亲亡故的噩耗,匆忙从霍州赶来奔丧。恸哭过后,他向张胡椒询问:“我父亲商资若干有没有存在你家?”张胡椒回答:“有!并且比你说的数要多,共八百金。”遂将银两取出送还。邓某儿子手捧银两,感激涕零,即报请官府望予表彰。官府认定张胡椒行为属“义举”,昭示其为“义卿”。

时有文人赋诗相赠。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状元、明代著名文学家、翰林院修编、陕西武功康对山(名海,字德涵,号对山)道经安邑,也“咏以诗”,褒扬“义卿”,“义卿”的声誉遂远近闻名。山西晋宁的皇家宗藩闻知赠以三五七言诗,其辞为:“义卿心,义卿事。鬼神得其真,尔我得其似。不须推类尽其余,只要成就一个是。”晋宁藩王的赞誉,寓意深刻。

对于张胡椒的义举,《义卿述附》评论道:财利可迷人,有人往往辜负其所托,匿藏银两,泯灭诚义,甚至获狱遭刑,也不肯吐露实情。而处于社会底层因为贫困卖艺为生的张胡椒,能慨然交还八百重金,没有背负一个已亡故不能言语的人。就连亡者之子最初也不敢肯定能获得,反而获得了远远超过他企望索求的。这样重义讲信的事,一个妇人而且是卑微女子能做到,难道不可以让那些喜欢贪图不义之财的人醒悟吗!之所以将这个论著附于志书,正是正人君子所乐闻的,也是借此以弘扬良好世风。

《义卿》张胡椒的故事距今500多年。虽朝代更替,但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美德依然薪火相传,生生不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新时代的“道德模范”“中国好人”,举国上下层出不穷。河东大地也涌现出了王哲讲诚信四年还清千万元债务、曹京萌守信用父债女还等众多讲诚信、守信用的好人好事,令人感动。

这也许就是500多年前,河东先贤编纂《安邑县志》时,收录张胡椒义举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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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卿述附

邑有艺妓,张姓胡椒名。霍商邓姓者中盐於鹾,挈金游处其家。迨后商忽遘疾殁,其子闻而奔至,哭罢问椒云:吾父商赀若干贮汝家有诸?曰:有之。然而浮於尔之言,盖八百金也。举笥授之。其子悲感溢於望表。缙绅以为义,号之曰:义卿。淡泉张公辈为诗文赠焉。秦对山康公道经於此亦咏以诗,由是义乡之声动远近。晋宁宗藩赠以三五七言,其辞云:“义卿心,义卿事。鬼神得其真,尔我得其似。不须推类尽其余,只要成就一个是。”赞之乎,亦若寓微意焉。夫财利迷人,往往负其所托,匿金篾义,至于兴狱讼遭刑宪甘诟诅弗吐也。彼艺妓素倚门固将惟利是视,而慨然举八百重赀,不负弗能言语之人。即亡者之子初亦若不敢觊觎而所获之数,过于所索也。宜亦顶冠者之所难,乃妇人而贱者能之,兹不可惺嗜货者乎。故为之论著附之於志,想士君子所乐闻,抑以藉志风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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