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11-03
本报讯 “所有款物出入去向必须明确,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防汛救灾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确保每一份捐赠款物都用在刀刃上、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在最近召开的稷山县防汛救灾款物管理约谈会上,县纪委监委亮明救灾物资规范使用铁纪律、硬举措。
汾河稷山段汛情由防汛抢险阶段进入恢复重建阶段之后,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三关”,把监督检查贯穿灾后重建全过程,全力保障重建工作有序进行。
紧盯主体责任落实关。分组包片,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重点聚焦农村危房、道路交通、安全用电等关键领域的排查管控工作,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松懈心理,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紧盯爱心款物管理发放关。召开专题部署会,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深入县民政、应急管理、慈善总会等部门单位,督查爱心款物支用情况,要求分类登记造册,建立使用明细,确保每一笔善款、每一项物资都用在刀刃上、落到关键处,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汛救灾物资等行为,一律“零容忍”。
紧盯惠民政策实施关。成立了6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到民政、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认真核实灾情,摸清受灾面积。重点抓好灾后资金补助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稷山不打折扣落地见效,切实降低灾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截至目前,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4件,立整立改11件。 (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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