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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赌聚赌 网上抽头渔利 数罪并罚 追缴违法所得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10-27

本报讯(记者 邢智轩 通讯员 柴 川)新绛县一村民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赌博软件,发展下线从中非法获利。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张某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

被告人张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接触到某赌博软件,使用过一段时间后,觉得有利可图。在2019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通过他人发的二维码,下载了赌博软件,进行赌博,并通过其微信朋友圈转发赌博平台的二维码,发展多人成为下线参与赌博,赌资共计7.9696万元,张某从中非法获利4.953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赌博平台聚众赌博,并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代为接受他人投注,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应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4.9534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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