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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系统平台切换相关业务办理有调整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10-08

本报讯(记者 裴旭薇)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安排部署,现有的运城市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将于10月18日18时起停用,全市医保相关业务暂停办理。10月29日起,我市正式启用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逐步恢复办理医保各项业务。

停机切换期间,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门诊统筹、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暂停参保人员使用“山西医保”“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公共服务平台;暂停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暂停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据悉,此次平台切换旨在进一步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为确保平台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待遇结算不受影响、医保业务平稳过渡,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将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后再进行处理。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就医所在医疗机构和购药所在零售药店。此外,10月1日至31日全市暂停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业务。10月11日至31日,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机公告

运城市各参保单位,两定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一、停机时间

自2021年10月18日18时起,停止使用现有的运城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同步停止使用运城市医保智能监管等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2021年10月29日00时起,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逐步恢复办理医保各项业务。运城市医保智能监管等系统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暂停业务范围

停机切换期间,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门诊统筹、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暂停参保人员使用“山西医保”“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公共服务平台;暂停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暂停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四、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流程

为确保参保人停机切换期间待遇结算不受影响,医保业务平稳过渡,停机切换期间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将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后再进行处理。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要向参保人做好解释工作。

(一)住院结算业务

1.本地住院:10月18日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未出院病人转为自费住院,新医保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结算业务。停机期间符合出院条件无法结算的,参保人可先出院,由定点医疗机构作挂账处理,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后通知参保人并为其办理出院结算;也可由参保人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可参照本地住院业务办理流程,也可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二)门诊结算业务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无法就医刷卡扫码结算,请参保人员在系统切换前,合理安排就医购药时间。

2.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即时办理的该类待遇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受理资料,审核通过发放待遇手册,或在备案表中标注时间,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后进行信息补录;已认定该类待遇的参保人员,尽量在系统切换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在系统切换期间必须就医购药的,先由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记录信息,待系统上线后,凭有效票据在该定点医药机构做退费处理,并刷卡扫码结算,也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三)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报销及个人账户退付业务

参保人员在停机切换前后需要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及个人账户退付业务的,可继续在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经办机构将正常受理,并在新医保平台上线后及时办结。

(四)参保缴费业务

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暂停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业务。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

(五)两定机构结算清算类业务

两定机构需于10月10日前全部完成2021年9月前历史结算数据的对账结算业务。于10月18日前完成10月份医保对账及结算业务。

请广大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医保业务办理时间,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运城市医疗保险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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