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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让之母不要不义之财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9-14

□刘永娟

唐朝时,东都洛阳有这样一位母亲,面对钱财,不为所动。她就是唐朝重臣、书法家李景让之母。

李景让之母,为人严厉公正,早年守寡,“诸子尚幼,家本清素,日用尤乏”。史载,“太夫人孀居之岁,才未中年,贞干严肃,姻族敬惮,训厉诸子,言动以礼”。

有一段日子,经常下雨,她家的墙壁淋坏了。家仆修墙时,“忽见一糟船”,里面都是钱,仆人非常高兴,跑去报告李母。

李母听了仆人的汇报,前往找到藏钱的地方,设案焚香祷告说:“我听说不劳而获是灾难,如果老天实在想以我死去丈夫的恩德惠及后代,就应当让我的孩子自强自立,他日用做官的薪水奉养我,不义之财我不敢要,这些钱我不能拿!”于是,李母命家人将钱掩埋,并在上面重新筑墙。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李母的悉心教育下,几个孩子都进士及第,做了官,名声很大。尤其是李景让,历任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尚书左丞、御史大夫等。《旧唐书》说其“有大志,事亲以孝闻,正色立朝,言无避忌”。

虽然儿子贵为朝廷显宦,但李母教训起儿子来,依然不留情面。李景让做浙西军政长官时,有一次,一个部下犯了错,李景让“怒挞而毙之”“既而三军汹汹”,眼看一场大祸不可避免。

危急关头,李母挺身而出。

趁李景让处理政务,李母从后堂走出坐在厅中,叱令儿子立于阶下,正色道:“天子许你高官厚禄,让你掌握一方军权,你怎能轻易用刑并置人于死地?如果因此地方大乱,你不但辜负了皇帝的信任,还会让老母我蒙羞而死。到那时,我有何颜面到地下去见列祖列宗?”

李母这番话,“言切语正”,在场之人无不心服口服,“左右感咽”。

训完了,李母下令让李景让坐于庭中,“将挞其背”。周围人一看,这是要动家法啊,赶紧求情,“宾僚将校毕至,拜泣乞之”,过了好长时间,李母才答应不动家法。

有母若此,李景让不敢懈怠,方毅刚正,官声卓著。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孩子将来能走多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父母三观正、格局大,孩子一定差不到哪儿去。(《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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