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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我应解急难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9-07

记者 乔 植

9月1日,在运城务工的江苏籍农民工刘荣林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投诉称,他之前在市区某在建项目工地从事杂活,被拖欠2.3万余元工资。他孩子今年考取一所大学,急需支付学费等相关费用,因此他很是发愁。

当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专人与相关项目部及建筑单位公司调查核实欠薪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拖欠劳务队农民工7万余元工资(包括刘荣林2.3万余元工资在内)属实。当日该负责人与劳务队及刘荣林取得联系,将所欠工资款予以支付,并因拖欠工资问题向刘荣林表示歉意。

当日10时许,在运城打工的四川籍农民工胡习珍投诉称,她在市区某在建项目工地从事钢筋工活,被拖欠部分工资。据胡习珍反映,她在工地干活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知道跟着小包工头林某干活,由于拿不到工资又遇到孩子升学需要上学费用,她很是焦急。

接到投诉反映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立即采取联合执法办案机制,督促用工责任单位立即予以支付。截至记者发稿,用工责任单位已向胡习珍等支付11万余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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