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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架设GOIP设备的通告

来源:运城公安发布者:时间:2021-08-27


非法架设GOIP设备处理案例


一、2021年5月3日,稷山县公安局成功抓获非法架设GOIP设备嫌疑人黄某(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查,黄某在网上结实异性李某。李某与黄某谈情说爱骗取信任后以带黄某挣钱为由指使黄某在家中非法架设GOIP设备,该设备帮助境外诈骗窝点拨打诈骗电话,涉电信诈骗案件数十起。


二、2021年6月23日,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成功打掉1个利用“VOIP”设备进行电信网络犯罪的窝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邵某某、王某某、丁某某三人刑事拘留。该三名嫌疑人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多次对境外诈骗团伙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获利数万余元,使全国上百名群众受到电信诈骗,损失金额达2000千万元。


三、2021年8月15日,平陆县公安局拘留2名非法使用猫池设备获利嫌疑人牛某、郭某。经查,2021年3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牛某伙同郭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经他人介绍后准备手机卡、猫池、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在平陆县某小区通过先支付本金后在“卡密管理系统”内让上线扫码支付购买卡密,继而通过“人人销卡平台”将卡密出售的方式帮助支付结算共计五百万元,犯罪嫌疑人牛泽锋非法获利12万元钱,其中支付给犯罪嫌疑人郭勇1万余元佣金。


四、2021年8月23日,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在棉北街某公寓打掉利用GOIP设备进行电信网络犯罪的窝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史某、潘某、李某、王某4人拘留。经查:今年7月份以来,嫌疑人潘某通过网络上结识他人,为其寻觅地点安装搭建goip(洛漫宝)进行联网操作,获利4000元,潘某将“买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史某,史某通过潘某推送的信息进行联系后于8月1日安排其男朋友李某收取设备快递,将设备安装于王某的租赁房中,获利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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