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8-24
□公道北
古代城砖烧制工序繁多,选土、沥浆、制坯、晾坯、装窑、烧窑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一点差错,都会功亏一篑,而根据《大明会典》记载,当时的一个中型砖窑就有88名工匠,这么多人经手,如何保证城砖质量呢?
答案就是“勒名”制度。
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编撰的《南京城墙砖文》收录了大量城砖铭文,随手举一块编号为0705的城砖为例:“武昌府提调官通判张勖、司吏徐用、武昌县提调官县丞杨时敬、司吏黄景、总甲刑仁、甲首熊祥、小甲王琬、窑匠袁兴、造砖人夫占均美。”52个字、9个人名。这9人就是负责烧制这块砖的府县里甲各级官员、监工、工匠的名单。有意思的是,这块砖上的“武昌府提调官通判张勖”还出现在南京的另一个地方。1980年,黄裳写下游记散文《重过鸡鸣寺》,在寺中“翻回去看那路面铺着的古砖”,他仔细观察,发现“砖上写着‘武昌府提调官通判张勖……’字样”。这些古砖在清末民初被从城墙上拆下来,用于铺设路面,被踩踏数十年,字迹犹能辨认。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如果哪块砖的质量出了问题,砖上留名的相关人员都会被问责,轻则责令重新烧制,重则被罢官流放甚至杀头。所以,砖上刻下的不是名字,而是责任。如此一来,哪个官员敢不尽心尽力?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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