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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我市积极推进学习宣传贯彻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7-16

运城晚报讯(记者 郝丽莎)从市民政局获悉,7月1日起,《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提升全市民政系统慈善工作业务能力,市民政局近日将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和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会,就《条例》进行专题辅导。

该条例旨在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条例》规定,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山西慈善宣传周”。

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组织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指导其学通、学懂法规条文,强化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确保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学雷锋纪念日”“社会工作宣传周”“山西慈善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宣传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将《条例》的宣传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有关《条例》的宣传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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