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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追凶不懈怠 陈年血案终告破

——绛县侦破“2010.8.5”部督故意杀人案纪实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10-17

记者 邢智轩 通讯员 李军强

5月2日,绛县警方排除万难,缜密研判,终于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缉拿归案。至此,十年前的“2010.8.5”公安部部督案件宣布告破。

2010年8月5日14时许,绛县古绛镇吴北坡村村民薛某某在本村制造了一起惊天血案:时年44岁的薛某某驾驶摩托车到本村李某喜家中,因家庭矛盾与李某喜等人发生争执厮打,薛某某用菜刀残忍地将李某喜当场砍死,并将其岳父李某英及自己的妻子李某莲砍伤,李某英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此案震动了整个绛县,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进行侦办。

“2010.8.5”案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当即成立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初步明确案件性质、作案时间,并在第一时间提取了相关痕迹物证。同时,专案组以案发地为中心进行地毯式走访调查,对与薛某某有过交往的亲戚、同事、朋友等一一进行筛查,共筛查出51名重点调查对象,并由此又确定了绛县13个自然村为内调区域,北京市、河南省、山东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7个外调区域,展开大规模调查。随着大规模的摸排调查,薛某某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十年来,专案组的成员换了一波又一波,但他们始终紧紧围绕薛某某的住地、家庭等持续展开侦查,并根据掌握的一些线索,奔赴多省市开展抓捕,最终都无功而返,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其间,绛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对案件侦破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成立命案工作专班,多次赴外调查走访、摸排线索,不定期召开命案积案汇报工作会议,制定专门侦查措施,这些都为该案的侦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深入贯彻运城市公安局2020年追捕命案积案逃犯攻坚行动,绛县公安局将“2010.8.5”案件定为命案积案目标案件,并对已经潜逃十年的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曾经工作过的地方重新进行排查。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小名王八,男,1966年12月23日出生,绛县古绛镇人。薛某某早年在一家马戏团打工,后又在村办水泥厂工作了5年,1988年与同村的李某莲结婚,婚后一直在太原市一面粉厂务工,1996年返回绛县,2004年与妻子赴外地打工……案发前3个月,薛某某曾在陕西省汉中市一个高速公路项目务工。

早在2010年案发前,警方就曾采集过薛某某血样,并获取到薛某某的DNA及指纹。案发后,专案组成员赴薛某某曾经的打工地点进行调查,但均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技侦水平的提高,该案迎来了转机,专案组成员通过对薛某某家属及关系人进行多次梳理,从中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2020年5月1日,专案组成员急忙赴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展开调查走访,通过走访,发现一名高度疑似薛某某的人员。该人员于2011年在一于姓人员经营的收购站工作过一年多时间,之后与宜川县一女子同居生活,该女子的儿子在县城经营摩托车修理生意。经过走访摸排,专案组成员锁定了该女子住处并进行了守候。5月2日晚19时许,警方终于在宜川县南关街将正要回家的薛某某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归案后,警方立即根据案情特点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周密的举措并展开审讯。经过一番博弈,薛某某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坦白了自己当年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

据警方调查,2010年8月5日案发后,薛某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逃到外地后一直以拾荒为生,后一直在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靠收废品为生。因不敢暴露身份,他只能靠每天变卖废品度日,生活过得十分困难。在逃亡的日子里,薛某某每当看见警察心里就发怵,听见警笛声就心慌。随着时间的推移,薛某某的罪恶感逐渐消失,侥幸地认为自己已经“过关”,应该没什么事了,但他万万想不到,办案民警对追捕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归案后,薛某某对民警说:“谢谢你们让我结束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我现在终于解脱了。”

至此,绛县“2010.8.5”案件终于告破,犯罪嫌疑人薛某某被绛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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