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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内容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8-25

一、救助条件

(一)具有运城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

(三)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

(四)残疾儿童监护人有正确认识和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

二、救助对象

符合救助条件的0岁—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7岁—14岁。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优先救助。

三、救助内容及救助标准

根据残疾儿童个性化需要,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康复等方面的服务。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救助内容、标准如下:

(一)儿童残疾筛查诊断

经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确诊的0岁—6岁残疾儿童,按400元/人给予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

(二)康复训练

1.为0岁—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2.为小年龄及已进入普通幼儿园的残疾儿童和7岁—14岁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9000元/人/年。

3.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由定点康复机构或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三)手术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

(1)为经评估符合国家《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规定条件的0岁—14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免费实施术前筛查、植入手术及4次术后调机服务。上述服务救助标准为16000元/人。

(2)在“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上申请的聋儿因耳蜗畸形,因项目招标采购产品单一原因未通过筛查而选择自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凭定点手术医院出具的《山西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手术医院复筛结果及自费手术记录表》和人工耳蜗公司提供的产品销售正规发票,由山西省聋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核实后按每例30000元给予一次性救助。

2.肢体矫治手术

为0岁—14岁的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12000元/人,其中10000元用于矫治手术救助、2000元用于术后不少于1个月的康复训练救助。

(四)支持性康复服务

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岁—6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参与康复决策过程、寻求解决家庭困境有效途径等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两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已接受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支持性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

四、救助流程

(一)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由所在机构向所属市或县(市、区)残联提出救助申请。

(二)审批

各县(市、区)残联对提出申请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申请,由同级残联与民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三)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档案,制定计划,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计划;将救助对象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对监护人进行培训。

(四)结算

1.县级结算。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局同意,由各县(市、区)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在救助标准限额内予以结算。

2.市级结算。市社会福利院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经市残联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同意,由市残联予以结算。

 运城市残联康复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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