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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检察院“三零”创建从醉驾抓起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8-12

运城晚报讯 在“三零”单位创建中,稷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分析上半年刑事案件数据,针对醉驾在所有办理刑事案件中比例最高的问题,积极探索惩防机制,采取4项举措,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担负醉驾案件办理的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结合案例、结合法条、结合危害,动手录制小视频,及时通过抖音、快手等小视频平台推出,提高社会对醉驾的关注度。二是强化检察建议的运用。对于发生过两起以上的醉驾案件的单位、社区、农村,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防治措施,督促监督相关单位、社区、农村群防群治。三是以“酒驾要处罚,醉驾要判刑”为题,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广泛宣传醉驾的危害,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四是激励案件当事人主动现身说法,警示社会。在办理醉驾案件中,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并未因醉驾案件简单而放弃释法说理,反而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不诉人充分认罪悔罪。在检察机关引导下,这些人不但自己真心认罪悔罪,而且自愿以身说法,警示他人。他们主动承担起醉驾危害的宣传员,带着宣传册,深入自己所在的社区、街道、农村,现身释法,警示亲朋好友、街坊邻居,产生更具说服力和影响力的预防效果。

(贺宝荣 邓乃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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