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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的账单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8-05

“您是安某吗?我是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我们这里显示您在2011年从农商行中夭支行贷了2万元,请您在本周五之前将本息一起归还,否则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2018年5月,芮城县某校教师安某接到这个电话后,一时感到莫名其妙,因为她从来没有到银行贷过款。“是谁在冒用我的名字?为什么我本人毫不知情?”好几个大大的问号在她的脑子里不断地闪现,着急的她立刻跑到中夭支行,想弄个明白。

经过工作人员对贷款相关资料的查询,安某得知是自己的前姑夫用她的过期身份证复印件贷的款,但是这符合贷款程序吗?本人不到场签字农商行就能放贷?安某当场向时任县农商行中夭支行客户经理刘某提出了质疑,刘某含糊其词,答非所问,气愤的安某提出向法院起诉的意见。刘某承认工作存在违规的事实,向其承认错误并承诺2018年年底将此事解决。但到了年底,刘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将此事解决。之后,安某多次电话催促,刘某还了10000元,但余下的10000元本金还有利息24457元共计34000余元债务,一直还在安某名下,而且为躲避安某,刘某的电话打不通,人也联系不上了。

县农商行的催款电话是一个接一个,而这边却玩起了失踪。就在安某一筹莫展时,今年4月份,芮城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关于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的工作方案》活动,并让每个人认真填写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安某拿着这张表,心里的矛盾、纠结、气愤一时齐涌心头:不填,自己明明有贷款;填了,明明不是自己贷的。冷静后,安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农商行中夭支行违规以自己的名义向他人提供贷款的情况,简要地填写在这张表上。

6月5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整理汇总全县90个单位6305份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过程中发现了安某的情况,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到她本人,让其将具体情况写份说明交回县纪委监委。收到安某的说明后,县纪委监委按照管辖权限,第一时间将此问题线索移送给县农商行办理,并进行跟踪督办。7月21日,县纪委监委收到农商行反馈回来的情况说明及处理决定。涉事人刘某已将安某名下的本息全部还清,并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时任中夭支行行长程某某政务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向县农商行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对近5年的贷款发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单位监管责任。

7月22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县农商行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安某家中,就她反映的问题给予反馈。安某感激地说:“没想到这么快,我最担心的征信问题就解决了,心里一下子轻松了好多,太感谢你们了。” (薛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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