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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上网,你做到了么?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5-20

网络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发展太快,再加上网络环境的复杂性,网络问题愈加突出。接下来,教你文明上网的正确姿势。

不造谣、不传谣

网络谣言经常通过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介质来传播的,这些谣言往往夸大事实或者断章取义,甚至是凭空捏造的假信息。在面对这些信息,我们要理性思考,判断信息真伪,对于无法确定的信息,静待官方或者权威机构给出答案,做到不造谣,不传谣。

如果网络上对于敏感话题提出了讨论,我们应把握话题的严肃性和政治性,以理性的态度去参与敏感话题的讨论,并注意讨论与评价的尺度。对于一些错误的或者反动的敏感话题,要及时制止,不参与,不散播。

正确做法

不轻信“标题党”、不轻易“跟风”、不进莫名其妙的“微信群”、不传播来源不明的文章。

不浏览不良信息

网络上信息繁杂,有些信息就不是很健康。对于我们来说,不去浏览一些色情、暴力的信息,尤其要防止青少年接触此类信息,避免该类信息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也不要去点击陌生的网站和链接,防止手机或者电脑中病毒,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正确做法

不打开不良网站的链接、不玩存在价值观取向有问题的游戏、不信所谓的“微信能赚钱”。

不在网上侮辱他人

在各类社交平台泛滥的今天,我们很容易通过网络与他人建立一种联系。虽然隔着屏幕,但我们依然要注意跟别人沟通的时候,使用文明用语,不在网上随意侮辱、诽谤别人。

正确做法

不使用辱骂、谩骂类语言、不传播有淫秽、反动内容的微信微博等。

警惕网络、电信诈骗

这类诈骗的主要对象一般为老人和在校大学生,犯罪分子利用老人和在校大学生薄弱的防范心理,通过“校园贷”、“套路贷”、“话术”、“剧本”等,将受害人一步一步引向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深渊”。更有甚者,他们冒充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实施各种诈骗,从而给受害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正确做法

不相信“天上掉馅饼,刚好砸到你”的事情;在校大学生对超出自己支付能力的消费要谨慎;公检法办案人员不会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要求转账。在需要钱或者给别人转账时,多跟家人沟通,避免损失。

今天,你文明上网了吗?

很多人以为,传播网络谣言并不会承担什么责任,但事实上,网络并不是你的保护伞,散布谣言是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的:

【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荣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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