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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纪委监委:用好“四面镜子” 创优营商环境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4-13

本报讯 今年以来,绛县纪委监委按照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部署,聚焦全县“两乡五区”建设,在用好“四面镜子”上持续加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

用好问题查找“反光镜”。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方案,要求承担责任的33家单位对照“3方面24种”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逐条逐项查摆问题。各单位梳理出问题160余条,并对照存在问题,制定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列出各类问题的完成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做到知重点、明短板、补漏洞。

用好追责问责“警示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和担任重要职能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力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和查处。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发现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

用好民意收集“显微镜”。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县融媒体中心、政务大厅、“清风故绛”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纪委监委举报电话、网址、来信地址,多渠道收集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同时,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和群众需求,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梳理汇总,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进一步倒逼责任落实。

用好舆论宣传“放大镜”。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开设《问政时刻》专栏,邀请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部门职责、体制机制、办事流程、工作作风等进行访谈,并作出公开承诺;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事项、工作流程、责任科室、责任人、联系电话等,摆放在单位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流程 乔 玲 崔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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