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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纪委监委提出“六个必须”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3-25

本报讯 为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绛县纪委监委近日结合实际,提出并坚持“六个必须”理念,提升案件质量、守牢安全底线。同时,不断强化惩治腐败的深度和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

必须在“学”上用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办案安全相关文件及要求等进行认真研读,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理论上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展理论,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法治思维,强化程序意识,提升业务素质,练就过硬本领,把制度规定变为行动自觉。

必须在“悟”上弄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善于思考,把握不准的及时请示上级,通过讨论、研究精准稳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有效开展监督,同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并力求通过一个案件,推动解决一批问题、治理一个领域,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必须在“做”上遵守。遵守是刚性的,是没有条件的,要有执行力。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制度执行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纪律、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养成习惯、形成常态,从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直至移送起诉,各个环节、各个流程中都要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只见口号、不见行动”、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发生,用严的程序、实的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必须在“责”上压实。办案安全工作没有局外人,要求分管领导、室主任、审查调查组组长,在研究案件查办工作同时,也要研究安全工作,把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层层压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具体办案人员,都要安排具体任务,都要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知责尽责担责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必须在“改”上坚决。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端正态度,对办案安全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市纪委安全监督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如一人一方案、一事一审批、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等方面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

必须在“口”上把严。办案安全贯通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分管领导要扛起责任,主动作为,对办案安全的每一步包括谈话前检查、医护人员值班值守、协作区谈话、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案等,要跟班督办、层层把关,严格程序,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抓细、抓紧、抓实。同时,要加强抽查检查,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用铁的纪律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守好办案安全底线。     (崔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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