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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柔情守护公平正义
——走近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董自强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1-18

记者 张君蓉

“这么多卷宗,你能分清哪个是哪个吗?”

“看着乱,实则有章法,我这按时间顺序排列,可以转成一个圈,你看离我办公桌最近的是刚分来的案子,再往过走,就是已经审完判决,等着省高院二审的。”

“这么多的案子,那么厚的卷宗,你能看得过来吗?”

“我去年一共审结了67起案件,其中有事实清楚简单的,也有复杂难办的,但作为主审法官,每一起案子我都认真看案卷,有的时间紧,白天看不完晚上加班看,这对我们来说是常态。”

……

从1995年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来,董自强就在刑庭工作,如今已经走过了26个年头。26年来,他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审判长、副庭长,一步步成长为刑事审判庭的业务骨干,先后承办各类案件千余件,撰写报告、判决书、结案报告等书面材料超过800万字。在他手上,被判处死刑的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有,依法被从轻减轻刑罚的也不少。但是,至今没有一起案子因为判错而被投诉、举报。

法官是一个特殊职业,刑事法官更是这样,审理的都是犯罪案件,面对的多是犯罪嫌疑人。“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表面看,这是法律赋予法官的权力,实质上,意味着更多的责任。

无论时光变幻,董自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一如当初,他始终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力求让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对得起良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有着丰富理论功底、办案经验的董自强及其刑事审判庭的其他同事,成为我市审判涉黑涉恶案件的主力。他主审的闻喜侯氏兄弟重大涉黑犯罪一案,是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西宣判的首例重大涉黑案件,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一。2019年5月,董自强被市委评为“担当作为表现突出干部”。

对恶人绝不手软

提起2018年的闻喜侯氏兄弟涉黑案,董自强说,那是他主审、书写的第一例判决书厚达502页、字数超过30万的案子。当时,这个案子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公诉机关控告的罪名多达16个,9名被告共同或分别实施犯罪74起,还涉嫌14起违法行为,侦查和公诉卷宗摞在一起厚达4米,光案卷就有212本。当时,院里把这个案子的审理工作交给了他。

明知任务很重,工作量很大,但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刑事法官,董自强说这是他的工作,他不能推脱。他带领合议庭法官迎难而上,向院领导立下“军令状”,一定克服一切困难把案件办好办精。他们制定了一整套的办案计划,详细分解了审理中的每个环节和具体工作,合理规划了法定审限内的时间安排,查缺补漏,面面俱到。当然,如此大的工作量,也意味着通宵达旦的日子来了。正常上班时间,忙得不可开交,晚上还要把审理报告带回家挑灯夜战,往往一干就是通宵。开庭前,董自强一次又一次地和合议庭认真梳理、充分交流案情,抓紧制订庭审提纲和庭审预案,明确合议庭成员分工,联系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庭审联动工作,全部亲历亲为。通过周密细致地前期准备,2018年2月1日至4日成功地将庭审进行完毕。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12年、10年、8年不等的刑罚,罚当其罪。此案后来得到多方肯定,案件审理经验被多地借鉴,堪称2018年市中院乃至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优秀典范。

出判决宽严相济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案件一判了之简单,难的是如何做到案结事了,将双方的矛盾降到最低,尽可能为社会消除安全隐患。董自强对重大暴力型犯罪分子敢于出重拳严惩,对一些一时失足、认罪态度好、能积极和被害人或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取得对方谅解、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也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灵活掌握刑事和解方式,尽可能地先调解后审判,化解当事人矛盾。

2019年,董自强二审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上诉人李某与王某、相某、耿某与人斗殴,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一审法院认定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此案上诉后,李某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联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且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综合李某系帮助朋友一时义气伤害他人,且平常表现良好,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董自强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将案件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3个月。在另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子中,董自强也是二审法官。上诉人裴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逃离现场。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赔偿被害人家属59万余元,其中11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二审时,裴某诉称自己是初犯,案发逃逸前曾报警救人,且案发后又主动自首,希望可以从轻处罚。考虑到二审审理期间,裴某家属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已经给付20万余元,且已取得对方家属谅解,依法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经司法部门调查评估适用缓刑后,董自强判处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这几年,在刑事审判中,我更加注重倾听,倾听原告和被告的每一次陈述,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缓和双方情绪,使案子办得更加妥善。”通过情与法的结合,董自强总是在办案中给予人文关怀,使一个个顽固不化的被告人真诚悔罪、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团聚。作为法律法条的执行者,董自强敬畏法律,更敬畏生命。他说,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愿意多判重处被告,但是在披上法袍的那刻起,他们就承担着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一个无罪公民无辜受冤的责任。因为,他们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罚当其罪才能让更多的人信服法律、敬畏法律,而后遵纪守法。

做学问从未停止

“何谓担当?何谓作为?”这是记者采访董自强一开始便抛出的问题。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努力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审理好自己经手的每一起案子,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我的作为;而担当就是有底气为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子负责。”董自强在采访最后给出了自己的感悟。

近年来,市中院受理的不少刑事案件都呈现出被告人多、犯罪事实多、控诉罪名多等特点,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这块,一些案子涉及新型犯罪,对刑事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工作很繁忙,董自强依然没有放弃对学业的不倦追求。在他的书柜里,记者见到了很多近期出版的法律书籍,还有近两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专门针对黑恶案件出台的指导政策和司法解释等。

正是20余年孜孜不倦的追求,使董自强形成了独有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方法。利用所学,他近年来围绕省高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报告,为上级制定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参考。2019年一年,除了干好本职工作,董自强将更多精力投入到黑恶案件的指导和审理上,并针对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办法和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意见,主动协调公安、检察办案机关,研究适用的条件、从宽的幅度,为上级法院调研提供了实践案例。去年,他还作为省高院评审委员参与了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工作。对于荣誉,董自强有着超乎寻常的淡然,一再强调:“工作都是大家一起做的,也是这个职业要求我们必须去做的,我只是参与了进去,并没有比大家多做多少!”

正是凭着对法律事业的钟爱,凭着胸中的一团正气,董自强在自己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把法律的睿智、理性和天生的善心、感性融为一体,于冰火交融中,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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