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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违规销(预)售、违规指定电商平台代收定金、预售金使用不规范、一房多卖、虚假广告我市集中整治房地产市场部分乱象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7-05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 廖旌汝 实习生 陈妍)违规销(预)售、违规指定电商平台代收定金、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房多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虚假广告……7月3日,记者从全市住建系统三项整治督导检查动员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乱象,我市集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此次集中整治,将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检查对象为各县(市、区)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检查范围包括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服务项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项目。

此次集中检查的内容为:

1.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将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逾期交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2.房地产交易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违规销(预)售、违规指定电商平台代收定金、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房多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售代办、个人承接业务和收取费用、炒卖房号、提供不实交易信息、强制交易、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估价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违规出具估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3.物业管理服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房屋征收部门未及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未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等不规范行为和不履行法定程序征收、未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档案不齐全等违规行为。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项目和企业的方式进行,项目和企业的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执法检查开展。同时,结合对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转办交办、舆情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及线索进行针对性检查。整治检查将与2019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高度结合,检查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共享至全市房地产企业信用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真正形成有力震慑和长效制约,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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